規劃島嶼59個,總面積176平方公里,約26萬畝。其中優化利用類島嶼面積共9318.5公頃;限制開發類島嶼面積共7690.1公頃,嚴格保護類島嶼面積589.5公頃;總用地面積176 平方公里;規劃劃定生態控制岸線212.3公里。
根據現狀條件和生態特點將島嶼分為三類保護控制,按照生態控制線劃分原則劃定各江心島的三級生態管制區,嚴格保護類:未開發建設的島嶼控制為生態用地,實行嚴格保護, 生態恢復,對現狀有歷史遺跡、墾殖耕作的島嶼,除文化自然遺產保護及生態修復外,不進行干預;限制開發類:對已進行部分開發建設的島嶼,實行限制開發,低強度利用,除了個別公益性、功能性設施外,不進行房地產開發,修復與重建自然生態系統,增加植被種類和覆蓋率,增加生物棲息地;優化利用類:對基本開發建設的島嶼,進行存量規劃,完善交通及公共服務,注重建設開發過程中的環境治理與保護措施,在現有指標上,定高度、定容 量、微改造,提出禁設設施的負面清單。個別島嶼適當減少開發強度。
